刘某、赵某某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人员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28 来源:沈阳市工商联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时发现刘某、赵某某符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适用条件,经征询企业意见,同意适用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经商请同意,启动第三方机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工商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选取3名专业人员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现将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
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人员名单:
罗子辉 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
高翠媛 沈阳市税务局
陆 璐 辽宁铭鑫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3日
联系方式:
沈阳市工商联 024-84848563
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
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