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7 来源:沈阳市工商联各区、县(市)工商联、各商(协)会、执常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组建立法起草工作专班,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自10月10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明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总体要求,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
为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反映我市民营经济领域的意见诉求,进一步提升参与立法协商的工作质效,请各单位、各位企业家就草案内容认真研究、征求相关专家意见,结合实际,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于10月25日(星期五)下班前书面反馈至沈阳市工商联法律处。
联 系 人:唐 颖
联系电话:84848563、13998105198(微信同)
电子邮箱:flc-sgsl@shenyang.gov.cn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沈阳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10月15日
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