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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引培外贸企业进一步推动外贸保稳提质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15 来源:沈阳市工商联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和商务部系列稳外贸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引培外贸企业的工作要求,更好地发挥对外贸易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强化外贸企业引进及培育力度,做好跨周期调节,实现外贸保稳提质任务目标,进一步提升沈阳市进出口规模和经济外向度,特制定本措施。

  二、政策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国办发〔2021〕5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国办发〔2022〕18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沈阳市引培外贸企业进一步推动外贸保稳提质若干措施》。

  三、主要举措

  《政策措施》共5个方面21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积极培育外贸企业。从外贸企业引进培育、支持企业扩大进口、支持企业扩大出口方面提出3条具体措施,加强外贸企业孵化培育,保存量扩增量。

  第二部分稳定市场主体保订单。从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营销、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支持企业提升商品国际竞争力、巩固提升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方面提出4条具体措施,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

  第三部分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从推进跨境电商龙头项目快速运营,积极引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鼓励企业利用海外仓搭建国际营销网络、支持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方面提出4条具体措施,为我市外贸保稳提质提供新动能。

  第四部分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从加强外贸企业生产经营保障,促进外贸货物运输保通保畅,提升口岸通关服务水平,扩展国际贸易空中通道,畅通国际贸易陆海通道等方面提出5条具体措施,保障我市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第五部分强化金融财税政策支持。通过提升外贸企业应对汇率风险能力,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抓实抓好外贸信贷投放,用好税收政策,强化财政支持等方面提出5条具体措施,为我市外贸保稳提质提供政策支持。

  文件解读单位:沈阳市商务局

  文件解读人:魏铎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227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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